第167章 死城(一)(1 / 2)

今宋 衣山尽 1285 字 3天前

被俘一月,今天终于被王慎释放。想起已经很久没有见着的母亲,想起妹妹们,孔贤又是欢喜,又是担忧。

在这个乱世,如自己这样的一军的未来继承人,领军大将,一旦被敌人生擒活捉,那就是可居的奇货,基本上是不可能平安回家的。

想来母亲应该也是这么认为的,这一个月里她老人家不知道会哭泣成什么样子,她面上的皱纹是否又添了许多,自己可是她下半生唯一的指望啊!

顿时,孔贤的心中为之一痛,酒也醒了许多。

在这一个月中,孔贤不但没有受到任何虐待,反颇受礼遇。今日放他回去,不但赠送了大量礼物,还派了四个骑兵护送。

王道思,真仁义君子啊!

领队的那个虞侯姓方名我荣,矮矮小小,面庞被太阳晒得发红。皮肤粗糙,手上全是厚茧,看起来就好象是个憨厚老实的农夫。

刚开始的时候,孔贤对他还有些轻视之心。可这个方虞侯一开口,却叫他大吃一惊。

此人谈吐风雅,一听就不是常人。说起话来也是引经据典,显示出很深的经学功底。

好奇心一起,谈判了几句,才知道他是南京应天府的学生。国破家亡,这才投笔从戎。

孔贤心中感叹,真是一个道德之士啊,若是太平年月,说不定现在已经考中进士做官了,可世事却逼得他拿起刀剑上阵厮杀。他本就对读书有强烈的兴趣,就一路和方我荣探讨起学问来,说了半天,二人大起相见恨晚之感。

方我荣笑眯眯地说:“伯远,堂堂少将军,今日回家,手中却端着一个簸箕?”

原来,孔贤先前在收拾行装的时候别的东西都不放在心上,却放不下自己新发的豆芽,想了想,就将那一扁新芽带上了。

听到方我荣说,他有些腼腆:“玩物丧志,玩物丧志,叫方兄笑话了。”就要朝地上扔去。

方我荣一把拉住他,道:“还是留着吧,人活着总得有些爱好,这日脚才能过得有滋味。看得出来,伯远对耕种有兴趣,那是好事。比如愚兄我,也有一桩不好为人道的嗜好。”

孔贤:“嗜好?”

方我荣:“我乃是农家子弟出身,少年时也每日在田间耕作。我们那地方的乡民平日里喜欢耍钱,我也粘上了这个毛病,、掷骰子、斗鸡、斗促织什么都玩,没少被家严责打。后来长大了,钱是不赌了,但还是会养上几只促织玩。”

说罢,他从怀中掏出一口用银丝编成的蟋蟀笼,一脸爱怜地说:“我这几个月的津贴还是立功后得的奖赏都用在这上面了,见笑,见笑。这人的爱好多种多样,有人喜欢钱、色,有人喜欢促织,有人喜欢读书,有人喜欢骨董金石,伯远你喜欢耕种也没打紧。这豆芽不妨留着,说不定回城之中还用得着。”

“豆芽发了就是用来吃的,怎么回城就用得着了?”孔贤一脸的疑惑,忍不住问,方我荣笑而不答。

说着话,队伍就已经走到蕲水河里。

一个月时间不到,河中的水已经彻底看不见了,河床中露出大片被太阳晒得发白的鹅卵石。

到处都是倒伏的破碎的攻城机械,很多地方还留着大堆灰烬。再看地上,到处都是大片黑色的痕迹。

一旦走近了,那片黑色“轰”一声飞起,竟是成千上万只苍蝇。

没有风,热辣辣的空气仿佛凝固了,有浓重的腥臭在身周漂浮。不用为,这是死人腐烂的味道。虽然尸体都已经被搬走,深埋,可还是臭得厉害。

鹅卵石从中,水底的干泥里时不时还露出一截白森森的骨头,也不知道属于人体的哪个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