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2章 政事概览(四)(2 / 2)

这样的前提当然是君权或中央层面的调查能力及政务处理能力非常强才有可能。张海有信心在自己在位乃至自己下一任君主的情况下能够保持新朝旺盛的中央权力。其实不少古代王朝也都能做到这一点。古代王朝要考虑几百年的长治久安,而就张海的看法来说:如果半个世纪或一个甲子整个社会还没有根本性的改变,那么就证明自己在这世的目标失败了。

这些事情就不像之前那样基本构架那样简单,而是花费了李千兰等人不少的经历来确定规则。

最重要的人事选拔与安排上:张海和李千兰等人都没有打算过多的冒进。依然最终坚持新朝四年的时候所确立的两个原则:第一,官僚体系不能成为宗族势力把持的对象。大族背景不得入官。必须由海外的军功并且是南京特选班的成员才有资格成为知府及以上官员。如果不这样决绝而仅仅是改革下科举制度及内容而已,那就不能从根本上革新数百年来的政治格局。第二,张海不迷信西方,也不迷信中国传统中集权体系那套原有的原则。在坚持整体中央集权和流官制的基础上,也不忌讳吸取其他体系好的一面。比如一定程度上的司法独立和极为有限的民众参政。比如州府一级的行政掌官虽然受到种种约束而不是封王,但实际上也拥有更大的权力,要比旧时的知府知州更强一些。比如拥有州府以下非要害领域的人事权。

近现代警察体系在理论上属于司法体系的一类,不过李千兰等人其实还有张海在内并不完全迷信这一套。在这个时代,行政工作和警察体系是很难分开。特别是对于政府要起到重要作用的情况下来说,在司法审判独立出去的情况下如果也把检查权和警察权也独立出去,那一系列政务的落实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就会面临问题,恐怕又会回到“黑社会理政”的路子上去。

而警察真正脱离与军事需求的关系,在这时代也显然不具备条件,因此李千兰最终还是没有打算对公安军体系动大手术,张海也同意这一观点。

至于新朝的军事力量体系,在回师之前张海就早有规划,稍做修正后也对李千兰等人谈出了看法:用于野战和做为中枢的近卫部队大概维持在七万到八万人的规模。并且可以分成一百个左右的营战斗队。如果近卫体系的兵力太少,如牙兵牙将或早期奥斯曼近卫军那样,后患实际上是不小的。而如果太多,君主层面就难以有效的控制。因此以最大规模的投资武装起来的数万左右的近卫部队外加炮兵海军等独立技术兵种构成中央军体系,在不缺马匹和机动能力的情况下实际上也已经足够了。

至于旧疆以西的西域还有复员辽阔的新占领地区,此时新朝还没有真正巩固的建立起有效的统治,相关情况显然要靠刘洪涛那里送来更多的情况与资料才能进一步的做决定了。

就这样,在回宫之后的连续几天时间内,张海暂时没有如一些人预料中那样松懈下来,而是花了不少的经历把这一年多以来积压下来的一些重要事物进行了核实与批准,确定了新朝未来少则二三十年多则五六十年内的组织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