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宁乡军的训练和做战从来不讲究韬略计策这类的东西,只强调纪律。在士兵们心目中,孙元将军不过是一个猛张飞似的人物,是一个沙场骁将。内心中,未必觉得他就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却不想,今日孙元使起计策来,却是如此高明。
最最关键的是,这一百个宁乡军还都是新兵。
突然间,大方想起孙元说过的一句话:“一只绵羊率领一群狮子,狮子也会变成绵羊;而一只雄师率领一群绵羊,绵羊也会变成狮子。”
没错,孙元将军就是一只狮子。
余祥虽说被选为孙元的亲卫,也随大方和小毛他们接受了夜校的一整套军事课程,可他在打仗上实在没有天分,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做饭做菜,却是体会不到孙元这套战法的高妙之处。
笑道:“将军什么人,自然是非常厉害的,咱们听他的命令就是了。”
说着话,他就笑道:“大方,走咱们出去打扫战场了。”
“好。”大方点了点头,虚虚地垂着双手,转过身来:“余祥,帮我拿一下弓,我没力气了。”
余祥吃惊地看了大方一眼:“大方,你的手……”
大方点了点头,紧抿着嘴唇。先前在半路上,为了迟缓敌人骑兵的速度,他已经射了许多箭,手已经软得不成。刚才一阵急射,战况紧急或许还不觉得什么。
此刻一停下来,顿觉双臂已经软如面条,右手拉弦的五根手指已经被磨破了,一摸东西,疼得钻心。
他心中悲叹:筋骨未成,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长才犟驴子将军那样?
两人走出木屋,外面已经开始打扫战场。
宁乡军穷得厉害,军中的主要物资和财物大多是从战场缴获。上次滁州和泗州大战的战利品让孙元过了一年半的安生日子,尝到甜头之后,军中将士已经习惯了在战场上收集物资的习惯。
这些新兵昨天还是流民,比宁乡军老兵更狠,他们将一具具无头的建奴尸体剥得精光,连敌人身上被人血玷污的衣裳、鞋袜也不放过。
光溜溜的人体堆成一座小山,失血之后,苍白发青,看起来同一堆猪肉也没有任何区别,让人看得直恶心。
这次因为是一场小规模的突然遭遇战,说穿了,只不过是崇祯十年清兵第三次南侵的无数前哨战中的一场。
孙元从敌人身上获取的银两并不多,加一起也不过百余两,铁甲二十具、兵器二十套。不过,那十多匹活蹦乱跳的好马却非常不错,汤问行没有出一点力就平白多了这么多好马,也不知道会高兴成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