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1 / 2)

他的嘴角不由得抽了抽,下意识地就想要开口拒绝,哪里知道他这还没说话呢,那边傅老爷子就冲着他斜飞过来一个眼神:

“怎么,这点事儿还要犹豫?那姑娘不是农村的吗,农村里蛐蛐多,既然有心,我就不信她还能找不出来一个能打的!”

“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就让她去找,回头我要是把顾老头给打败了,让她进傅家门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

说到这儿,老爷子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一脸警告地瞪着傅明琛道:

“别怪我事先没提醒你啊,这事儿就得让她去办,你不能帮忙,回头让我知道那蛐蛐是你弄回来的,那这事儿就没得商量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到这儿,傅老爷子还不忘毒舌:“你也别怪我放狠话,你也不看看这几次你给我找的都是些什么歪瓜裂枣!”

“每次找回来的蝈蝈,都说是斗战胜佛级别的,什么战神勇士巴图鲁的,名字倒是取得好听,结果还不是被人压着打的份儿?”

“我跟你说,我对你找蛐蛐的能力表示非常怀疑,这事儿不用你插手,你要插手了,那你就别怪我棒打鸳鸯!”

傅明琛站在一旁不敢吱声,后面杵着的周特助则是强忍笑意,憋得一张脸通红,就差没破功了。

老爷子严令禁止,摆明了不乐意让他放水,就是想要考验姜沁渝的意思,傅明琛就算再不乐意,还能真这点要求都不答应?

他有些无奈,只能在老爷子的监视下,老老实实地给姜沁渝那边回复了一条消息。

“我爷爷是个老顽童,兴趣爱好比较特别,最近他刚刚输掉了一场斗蛐蛐比赛,新买的蝈蝈也被打死了,一直情绪不高,如果你那边合适的话,不如就送给我爷爷一只蛐蛐吧,我觉得他一定会对这件礼物感到非常满意。”

这条消息发出去后,傅明琛自然又收获了傅老爷子一记眼杀:

“老顽童说谁呢?谁情绪不高了,我这是韬光养晦,随时准备奋起反击,你就看着吧,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要让顾老头心服口服!”

不说傅明琛内心里如何吐槽他家这老小孩,只说姜沁渝收到傅明琛的这条微信后,一脸懵逼到简直怀疑人生。

送蛐蛐?这大概是她有生以来所听到的最奇葩的送贺礼建议了吧?

姜沁渝还以为傅明琛是在开玩笑,故意逗她玩的呢,下意识地就回复了一句:pardon

别说姜沁渝了,傅明琛都觉得他刚刚说的那段十分丢脸,但碍于自家爷爷的淫威,他还不能反驳,只能趁着老爷子没注意,赶紧偷偷解释道:

“不用重复,这是真的这不是演习,我爷爷输掉了斗蛐蛐比赛,最近都窝在家里不敢出门了,所以你如果真想要投其所好的话,这个办法是最稳妥的,当然,也不能随便找只就敷衍了事,最好找只比较强壮比较厉害的,这个应该不算太难办吧?”

已经输给顾家老头那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了,只要姜沁渝找来的蛐蛐勉强能入得了他爷爷的眼,估计他爷爷应该也不是那般斤斤计较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傅明琛是这么想的,但姜沁渝看到他那番话后,却是真的上了心。

她只是有些震惊于傅老爷子这样的大佬,居然喜欢斗蛐蛐这种儿童游戏,甚至脑子里完全无法将这二者画上等号。

但既然傅明琛说得这么认真,又再三强调,那说明傅老爷子是真对这个感兴趣,姜沁渝当然也就不会敷衍了事,肯定要把这件事给办妥了。

老实说,农村里别的东西可能不好找,但是夏天里知了猴跟蛐蛐这两种东西还真就不缺。

不过,老爷子要的蛐蛐,是能打得赢其他蟋蟀的实力战将,这种蟋蟀可就不大好找了。

若是在往常,姜沁渝还真会感觉到头疼,大概得费点功夫,甚至花点钱找村里的那些放暑假作业少没事儿做的孩子们帮忙,让那些皮小子帮她去抓蟋蟀了。

但这回嘛,要找这样的蟋蟀,麻烦是麻烦了点,但却还真称不上棘手,至少对姜沁渝来说,还是能够完成任务的。

原因嘛,就在她之前从那低级星际战士尸体上抠下来的那一堆鬼手蛛肉上面了。

上一回姜沁渝就拿鬼手蛛肉在院子里做过实验,那玩意儿对动物的吸引力简直是无敌的,不光是鸡鸭猪狗猫这些家禽家畜,就连草丛里的虫子也无从抗拒这东西的诱惑。

所以,抓蛐蛐这事儿,只要有鬼手蛛在,就不算难。

接到傅明琛消息的当天晚上,姜沁渝就开始了抓蛐蛐之旅,她弄了十几个竹篾织成的巴掌大的小罐子,只在开口处露出了一个孔来方便蟋蟀进出。

然后又用粗眼纱布缝制了有些小布袋,把鬼手蛛碎末装进这些布袋里,再塞到竹篾罐子里头,紧接着她就带上这些罐子上山了。

来到的自然还是明罗山水库后面的那一片松树林,这一带树林干燥且草丛比较多,是蟋蟀最喜欢的环境,所以才进到山里,就能听到不少蟋蟀此起彼伏的叫声。

把这些竹篾罐子分散开来,隔一段距离就在草丛里面塞上一个小罐子,做完这些陷阱后,姜沁渝就回了家。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往山上走,去收捡那些竹篾罐子。

这些罐子不大,所以蛇鼠是肯定钻不进来的,能够被鬼手蛛肉吸引的,只有树林里的那些昆虫,而且因为姜沁渝把鬼手蛛肉塞在了粗眼纱布袋里,所以那些昆虫进入竹篾罐子里后,只能闻到肉味儿,却根本无法下口,也不能将这些肉打包带走。

这也就导致,这些虫蚁只能是被鬼手蛛肉引诱来到罐中,又被肉味勾引得舍不得离开,只能在罐中坐以待毙,最后被姜沁渝直接一窝端了。

这是姜沁渝的初次尝试,没想到还真就成功了,当然了,罐子里面蚂蚁肯定是最多的,但十几个罐子,姜沁渝也抓了大大小小有近二三十只蟋蟀,可以说完全超出了她的预期。

这些蟋蟀都是纯正的野生种,从孵化到不完全变态,本身就已经经历过一次激烈的竞争与淘汰过程,所以其战斗力肯定是非常强的。

不过,这还不够,姜沁渝要挑选出来的,是最顽强最英勇善斗的那一只,肯定就需要严格的筛选。

这几十只还太少,隔天晚上,姜沁渝又增加了好几倍的罐子,不光是在松树林里,还在梯田,水库堤一带都放置了一些,这一次的收获更多,又抓了七八十只蟋蟀。

姜沁渝将这些蟋蟀先剔除了一部分,把还没完全长大的那些幼年蛐蛐以及缺胳膊断腿的蛐蛐都给挑出来,最后留下来的,就只有四十来只合格的蟋蟀。

这些蟋蟀属于竞争者,接下来就是在这群竞争者之中,挑选出真正的蟋蟀之王了。

对蟋蟀来说,生来就有一种使命所在,那就是争夺,在它们的字典里,只有所占领的地盘越大,可能获取的食物才会越多,成年后吸引异性的机会也越大。

尤其是对于刚成年的雄蟋蟀来说,首要的是温饱,其次是安居和躲避天敌,最后才是寻找配偶、繁衍后代。

所以一块鬼手蛛肉,对于蟋蟀的吸引力,无异于唐僧肉。

这个就跟斗兽场里的斗兽规则一样。

当一群蛐蛐放入笼中出现了一块鬼手蛛肉,就如同油锅里倒入了一滴水,瞬间就能激起这些蟋蟀的斗性。

为了争夺这一块鬼手蛛肉的所有权,这些蟋蟀能奋起抗争,打得你死我活,这场短兵相接的犬牙之战,最后只允许留下唯一的一名胜利者,才能享用这块美味的鬼手蛛肉。